为指导现阶段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 (简称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简称《培训标准》) 及工作实际,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制定了《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并予以印发。
《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中,现阶段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遵循以下原则:
(一)提高站位,确保实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需施教,确保培训效果。
(二)立足实践,德技并修。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立足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需求,与技工院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实践应用、专业技能提升紧密结合,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三)工学一体,结合实践。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是根据工学一体化教师的代表性工作任务开发学习任务,根据工作过程设计学习过程,倡导小班授课,互动式教学,实现培训与工作实践全面结合。
(四)强化标准,统筹管理。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倡导统一培训标准、统一课程资源、统一授课师资、统一培训机构、统一培训周期,并建立部、省、培训机构三级组织实施体系,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培训质量,提升服务手段。
(五)分级培训,分类开展。现阶段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由低至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每个级别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各有侧重,并按八个专业大类进行培训。
(六)质量监控,持续发展。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重视可持续发展,强化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严格把控培训质量,并注重对教师培训成果在工学一体化教学实践中应用效果的督导和评估。
同时,《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组织实施技术规程(试行)》确定了组织管理、组织实施等内容,规定了包括培训信息报送、骨干教师选择、培训方案报备、培训需求分析、培训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实施、培训监督评估七个环节的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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